基础信息
- 英文简称:Securities & Futures Commission of Hong Kong,SFC
- 中文名称: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(香港证监会)
- 成立时间:1989年
- 机构类型:政府机关
- 监管外汇:是
- 官方网址:https://www.sfc.hk
机构简介
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,简称香港证监会,于1989 年成立,是独立于政府公务员架构外的法定组织,负责监管香港的证券期货市场的运作。该组织成立目的是为了通过有效的监管和指引,促进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朝向公平、高效率及有秩序的方向发展。
- 目前受香港SFC监管的杠杆式外汇交易商超过40家。
- 投资保障方面,最高可获得15万港币的赔偿。
监管内容
根据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,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法定规管目标是:
- 维持和促进证券期货业的公平性、效率、竞争力、透明度及秩序;
- 提高公众对证券期货业的运作及功能的了解;
- 向投资于或持有金融产品的公众提供保障;
- 尽量减少在证券期货业内的犯罪行为及失当行为;
- 减低在证券期货业内的系统风险;
- 采取与证券期货业有关的适当步骤,以协助财政司司长维持香港在金融方面的稳定性。
监管制度
1988年5月,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表报告书,指出证券及商品交易监理专员办事处资源不足,以致未能妥善地监管迅速发展及急剧转变的香港市场。
该委员会发现,有关当局耗费太多资源在效用不大的例行审查工作之上,而没有主动地监察及监督市场及中介人。该两个监察委员会由于缺乏明确的工作方针,以致未能有效地进行监管,不单没有采取积极主动和防患未然的监管措施,而且显得被动和后知后觉。
该委员会建议在公务员架构以外,成立一个法定机构以取代当时的监管制度。该机构的主席及职员由全职的专业监管人员担任,而经费则主要由市场承担。委员会认为,该机构应拥有广泛的调查及实施纪律处分的权力,从而有效地履行其监管职能。
SFC是独立于政府公务员架构外的法定组织